能源活動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是我國碳排放的主要來源。要實現碳達峰,必須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與碳排放增長逐步“脫鉤”。無論從國內實踐還是國際經驗看,節能和提高能效都是減少能源活動二氧化碳排放的有效途徑。9月16日,國家發改委印發《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方案》,就能耗“雙控”給出更為完善的指標設置以及分解落實機制,進一步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嚴格實施節能審查制度。
其實,我國早在“十一五”時期就開始了能耗管控,并設定單位GDP能耗降低20%的約束性目標;“十二五”時期首提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并初步建立“雙控”目標責任考核機;“十三五”期間開始貫徹實行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如今,“十四五”期間的“雙控”工作面臨更大挑戰,單位GDP能耗降低13.5%的環保目標倒逼企業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淘汰落后工藝設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然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雙控”政策主要針對的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這六大高耗能行業的轉型更是受到基礎設施建設成本高、技術升級難度大等因素的制約。因此,能耗“雙控”與發展轉型之困,是中西部能源大省面臨的共性難題。
今年8月,國家發改委發布《2021年上半年各地區能耗雙控目標完成情況晴雨表》,明確指出青海、寧夏、廣西、廣東、福建、新疆、云南、陜西、江蘇9個省(區)上半年能耗強度不降反升,為一級預警。
受此影響,部分地區已出臺政策對相關產業限產,企業也陸續以停產限電的方式控制能耗。通過梳理9個被預警省份的主要工業品產能占比發現:有色金屬、鐵合金、PVC和純堿將受到較大影響。
記者梳理各地“雙控”政策的細則來看,調控時間從9月一直持續到12月。調控的重點涵蓋多種大宗商品,其中有不少是期貨上市品種,如鐵合金、電解鋁、PVC、乙二醇、純堿、焦炭,有的則是與上市品種相關的產品,如電石、火電等。通過控制規模、壓制產能的方式勢必會逐步減少相關品種的供給,進而影響其價格。
免責聲明:tiegu發布的原創及轉載內容,僅供客戶參考,不作為決策建議。原創內容版權與歸tiegu所有,轉載需取得tiegu書面授權,且tiegu保留對任何侵權行為和有悖原創內容原意的引用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轉載內容來源于網絡,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方便學習交流,并不代表tiegu贊同其觀點及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如無意中侵犯了您的版權,敬請告之,核實后,將根據著作權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刪除有關內容。申請授權及投訴,請聯系tiegu(400-8533-369)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