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省政府令﹝2022﹞第158號)要求,經評估,《江蘇省鑄造產能置換管理暫行辦法》(蘇工信規﹝2020﹞3號)在原有效期滿后繼續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0月8日,現予以公告。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2022年9月26日
免責聲明:tiegu發布的原創及轉載內容,僅供客戶參考,不作為決策建議。原創內容版權僅歸tiegu所有,轉載需取得tiegu書面授權,且tiegu保留對任何侵權行為和有悖原創內容原意的引用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轉載內容來源于網絡,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方便學習交流,并不代表tiegu贊同其觀點及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如無意中侵犯了您的版權,敬請告之,核實后,將根據著作權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刪除有關內容。申請授權及投訴,請聯系tiegu(400-8533-369)處理。